【原创】拾光01
我喜欢的人,终会骑着高头大马,前襟系了红花,身后是红妆十里,爆竹声鸣,笑着,挑起一室红妆,一世顺遂平安。
是和,别人家的姑娘。
或许是青春年少的无知有关,我总是无法确定我是否喜欢一个人。
是为他的一颦一笑暗自欣喜或黯然神伤?
还是心脏在他出现的那一瞬便如同踩上了蹦蹦床?
是会在他面前紧张,还是总做出一些幼稚的事情来引起他的注意?
亦或是,在想到这些的同时,就压抑着,束缚着,无法呼吸,想要哭泣。
这是,喜欢吗?
那喜欢似乎就变成了一件简单而广泛的事了,
又或许,
本该如此。
我,黎笙,高三。
如果喜欢美色也可以称作一种恋情的话,初恋大概是在小二,对某次回眸惊鸿一瞥的同班漂亮小男孩,n见钟情。
不过那仅仅是对漂亮事物的欣赏罢了,为它安一个早恋的名声实在过分委屈自己, 同时我到现在也保持着对定义早恋的老师和家长的不齿。以他们的龌龊思想来审判一个孩子对于未知领域的好奇和对美的发现,实在有失公允。
假若适当的两性关系是真正从课本上学到的,而不是从网络上、大人们口中经过有色加工的,或许有些人会知道如何不伤害他人,或许我会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或许,早早的明了,那根不不算爱情。
随着年月一轮轮过去,好奇逐渐占了上风。
初中的少年少女,青涩的年纪,是刚刚开始发育的果实,课本上遮遮掩掩的生理知识,私下里的刨根问底。我们开始逐渐的了解人与人之间是天堑鸿沟,我们开始欣赏起别人所拥有的部分,认同与自己相似的理念,一点一点的,被吸引。
是一种互相欣赏,惺惺相惜的感情,却被那份认可感冲昏了头脑,那时的我们,叫它爱情。
为了获得更多的认可感,为了得到更多的注视。
不经意,男孩子在女孩们面前相互嬉戏扭打,女孩子的笑声在男孩们面前放大。
现在的我无所谓承认这些,因为那个时候的我就是如此,简单粗暴的,索取爱,各种意义上的爱。谁都有过世界为自己旋转的时期,那是一个勇敢把欲望表达出来的真正的自己,坦率可爱至极。
一群人,变成了两两成双的样子。
或许异性的拥抱和同性无异,或许接吻的感觉像是在舔一个星球杯,但这都阻止不了我们对它的向往。
原理不明的,就形成了找不到对象不如狗的错误认知。
我们便迫切的想要归于潮流,融入人群。
只是为了证明我不是不如别人,只是为了证明我也有吸引别人的地方。
如此被迫的,去喜欢一个人。
人很奇妙的是,你不断催眠自己一件事情,十足真心,最终你就会深信不疑。
大概这就是我下面这段恋情的开始,带有目的的喜欢着一个人。
如今,在这里,为我的无理取闹,说声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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